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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易保保安-车辆管理工作规程

2023.02.02


1.0   目的

         通过规范进入商业区车辆的通行和停放,确保商业区车辆及设施、人员安全,保证车辆停放整齐有序,道路畅通。

2.0   适用范围

适用于商业区各类车辆的进出、停放管理。

3.0   职责

3.1   保安主管负责监督、检查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工作。

3.2   保安组当值保安员负责车辆出入、停放管理。

4.0   工作程序

4.1   车辆进场停放

4.1.1当有车辆进场时门岗保安员应用标准指挥手势示意慢行,并根据车辆类型指引其开往指定地点。

a) 货运车辆由西侧通道进出,并于货梯口装卸区装卸货物。

b)  顾客、商户或员工车辆由东、南坡道进出地下车库。

c)  需临时停放的货运车辆,停放于南门地面泊位。

4.2.1 如车辆未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进场停放

① 凡进入区内装、卸货物车辆或其他车辆,应按以下程序操作:示意停车、指示分流车辆放行入区;②示意停车操作形象。向来车前方上扬左臂,上扬左掌与臂成直角,五指并拢,按交警停车指示姿式操作;③指示行车操作形象。向前手伸一臂,另一臂同时向行车方向示意摆动;④分流车辆操作形象。对于可入区停靠车辆,应在指示入行后,作敬礼和问候操作。问候语言为“欢迎光临!”;对于暂时无车位进入区内车辆,应作说明,如“区内暂无车位,请停靠对面车场, 多谢合作!”或“暂无法入区,请稍候便为您安排,谢谢!”;⑤行车纠纷处理操作形象。行车纠纷和争执多发生在区内暂无车位,来车不服从指挥,要强行入区的问题上,如遇此纠纷,应按劝说、解释、请求谅解的原则处理,尽可能避免争吵。操作语言应多道歉、多欢慰,如“实在暂无车位,谢谢合作,请稍候”、 “对不起,暂无法入区,我会尽快为您安排。”等等。值班人员应 做到“你火我不火,你急我客气,你吵我道歉”。如遇无法劝说、不听行车指挥,强行进入的车辆,应报告上级管理部门处理。

4.2.2车辆离场

当有车辆离场时,当值保安员应及时检查车上货物,若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,应立即拦截车辆,并及时通知保安主管前来协助处理。

4.3   巡视

4.3.1巡逻保安员每小时至少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一次,发现漏油、未上锁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,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记录,同时报告主管处理。

4.3.2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,若有紧急情况按《突发事件处理标准工作规程》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