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一保安用热油泼熟睡是否构成犯罪
2017.07.06常州一名保安趁同事夜间躺床上熟睡时,竟然将自制的炽热辣油向他脸上泼去,造成对方面部右侧二度灼伤,胸部灼伤面积达38%。当晚,他便到常州市北港派出所投案自首。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怨,居然要下此毒手?记者进行了了解。 通讯员 俞魏 扬子晚报记者 张斌
熟睡之时遭同事毒手
10月14日凌晨4时许,常州市钟楼区某高档住宅区内的保安休息室传来了刺耳的惨叫声,入住在集体宿舍的32岁的保安史先生被人泼了一壶滚烫的辣油!面部和身体遭炽热的辣油灼伤,伤情惨不忍睹。
好心群众很快拨打了120和110,史先生被救护车送往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救治。经诊断,史先生面部右侧二度灼伤,胸部灼伤面积达38%,烫伤病情十分严重。警方对案件展开调查。根据伤者讲述,烫伤他的不是别人,而是他的同事冷某!这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怨,同事之间居然下此毒手?
工作矛盾积下夙怨
没等警方抓捕,冷某就主动来派出所自首了。据冷某交代,他于今年7月份来到常州做保安工作,刚开始还比较顺当,工作认真负责,保安队长对其工作比较满意。没多久,单位就将他调整到负责车辆进入小区的收费岗位,这让年长10岁且一心想从事该岗位的史某很不舒服。于是史某经常时不时找他差错,从开始的小吵小闹发展到后来拳打脚踢!
冷某称,起初他忍气吞声,但对方却得寸进尺,自认为这样下去不能再正常工作与生活,于是他便起了歹念。
经审讯,事发当夜,冷某上夜班,在与史某交班时,又一次受到了史某的辱骂,双方又动起手来,冷某不是史某的对手,选择暂时退让。深夜,冷某决定开始“复仇”,冷某回到自己租住的宿舍,向锅内倒了食用油,放在煤气炉上加热,同时放入辣椒,加热至沸腾状态,倒入电热水壶内。随后,他踢开保安集体宿舍门,将炽热的辣椒油向史某床上泼去,悲剧就这样发生了。
自以为不构成犯罪
警方审讯时发现,21岁的山东小伙冷某文化程度不高,初中没毕业就走上社会,与同在常州打工的父母半年多无联系。冷某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悔过之意,认为自己这样纯属发泄私愤,没什么不妥。对他人的惨痛遭遇全然不放在心上。
冷某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“简单教训”了下史先生,尚不知涉嫌构成违法犯罪,加之事发前后也无人引导或提醒,最终导致悲剧发生。在警方告知其事情的严重性后,冷某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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