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的应急预案
2024.09.031.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:
(1)用对讲机通知巡楼保安员即时到现场核实;
(2)即时向分队长和项目经理报告,讲清报警地点;
(3)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层监视,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主管领导报告。
2.巡楼保安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呼叫后,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,并且遵循以下规则:
(1)报警地点在公共地方,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。
(2)报警地点在校领导或教师办公室及其他非开放场所,向领导、老师简要说明理由后,进入报警地点检查。
(3)报警地点在教学楼、宿舍楼或其他公共场所内的,与相关人员一起
(4)报警地点在特殊环境下且已上锁,即时报告值班领导和警情发生地负责人,留守现场观察,等待负责人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。
3.项目部当值主管领导接到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后,即时带领机动人员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。
进入报警地点检查。
(1)报警地点在停车场内,与停车场管理人员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。
(2)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,确认属误报,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复位,并向相关人员解释清楚,致歉后方可离开。
(3)经现场检查认为火警后,按初期火警处理程序处理。
来源:保安辅警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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